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镇远县农村电器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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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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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县农村电器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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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刻汲取黎平县“10·12”和从江县“1·1”火灾事故教训,加强农村电器产品专项整治,根据《镇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88必发home,88必发官网,会展行业领跑者:印发〈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镇安字〔2020〕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农村消防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农村电器产品专项整治,切实消除一批假冒伪劣电气产品和消除农村使用不合格接线板和开关插座的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遏制我县农村电气火灾多发频发的态势,避免农村“小火亡人”和“火烧连营”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县脱贫攻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县农村电器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工作调度。县公安、应急、消防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开展。
三、专项整治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时间为3年,从2020年6月1月开始至2022年12月结束,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1日至7月10日。各乡镇、各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立即成立组织机构,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意见,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周密安排和精心部署。
(二)专项整治阶段:?2020年7月10日至 2021年7月1日。 县市监、公安、应急、消防等部门要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农村流通领域电器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农村电器产品生产、经营户台账;开展农村电器产品生产、经营户签订产品质量承诺书;开展农村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乡镇要组织安监、派出所、驻村干部、网格员、村居两委和消防协管员加大对村民使用电气产品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消除使用不合格电气产品消防安全隐患。
(三)整改提高阶段:?2021年7月10日至2022年12月。各乡镇、各部门对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制定整改措施,逐条整改。坚决做到“五个不放过”:违法行为得不到查处的不放过;重点区域(农村结合部)、重点产品质量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不放过;产品监督抽查不合格后处理不完成的不放过;违法行为涉及犯罪的没有受到惩处的不放过;各乡镇、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相关责任人没有被追责的不放过。
四、主要工作职责和任务
(一)工作职责
1.乡镇:推动落实基层农村消防网格化监管,每月要对农村消防检查实现村、组全面覆盖监管,不漏一人,不缺一户,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保障物资装备充足,加强演练,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确保拉得出、用得上、灭得了;建立“四类人员”(留守儿童、独居老人、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台账,督促村组落实一对一包保责任;要对辖区内50户以上村寨开展农村消防大排查大排除专项整治行动,对排查隐患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要按照“五落实”要求彻底全面抓好整改;加大基础投入,保障农村消防管网、消防水池及消防专职兼职队伍建设;2020年要全面完成乡镇专职消防队和村(寨)义务消防队建设,确保“有人有队、有水有电、有池有泵、有约有责”。
2.村居两委:每周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入户检查,逐户发放隐患(问题)告知单,每月实现全覆盖;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每个村寨显眼位置张贴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标语或横幅不低于3条;义务消防队每月开展一次消防灭火及应急疏散逃生演练,遇有事故发生,第一时间开展救人灭火,以救人为先;以村(寨)为单位,落实村民鸣锣喊寨,制定并督促村民履行村寨防火安全 公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驻村干部和网格员:要对农户开展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宣传教育。入户检查时要将消防安全检查列入必查重要内容,并写入走访记录,切实做到对农村消防隐患排查一次,提醒一次,公示一次,宣传一次,建立隐患台账,帮助指导农户将隐患(问题)彻底整改到位。
4.各部门工作职责
(1)市场监管、公安部门:要立即开展对农村消防电气假 冒伪劣产品严厉打击专项,行动,并对售卖伪劣产品的商户和流 动摊贩依法依规该处罚一律处罚,该拘留的一律拘留,绝不手软,杜绝假冒伪劣电气产品流入市场。
(2)应急部门:加大农村消防宣传力度,加强对农村消防 工作的综合管理。
(3)消防救援机构:加强农村消防宣传教育,依法进行消 防监督检查;指导乡镇开展农村消防大排查大排除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农村消防管网、消防水池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消防专职兼职队伍建设,确保2020年要全面完成乡镇专职消防队和村(寨)义务消防队建设;做好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准备,接到火警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
(4)公安派出所:要依照《消防法》和《黔东南县农村消防条例》认真开展农村消防监督检查,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对隐患要建立台账,督促整改。
(5)组织部和农业农村、扶贫部门:要加大驻村干部和网格员在驻村扶贫工作中履行农村消防职责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将农村消防安全检查纳入脱贫攻坚网格员工作职责,拟定扶贫网格员开展农村入户消防安全检查具体工作职责和任务,全面发动全县扶贫网格员开展农村用电安全隐患大排查。
(6)宣传部和司法部门:要加强农村消防宣传工作,拟定10条以上通俗易懂,符合镇远县特色的农村防火安全宣传标语,制作简单实用的农村消防防火宣传手册(口袋书)。
(7)民政部门:要指导乡镇及村寨制定切实可行的易记易懂,具有可操作性的农村消防防火公约。
(8)供电部门:将农村用电安全纳入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统筹实施;组织农电工入户开展用电安全检查,安排一定资金 为村民购置合格插电板发放到农户手中,并指导安装和搞好安全 宣传。
(9)财政部门:从2020年开始,每年不低于40万资金将农村消防综合检查和宣传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及时划拨到县(市)应急局,为隐患问题整治和事故有效防控提供保障。
(10)其他负有农村消防职责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职能抓 好农村防火安全 。
(二)工作任务
1.乡镇要每月组织开展1次农村消防检查,对50户以上连片村寨检查率要达到100%,要建立火灾隐患台账,明确专人,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彻底消除隐患。
2.消防救援部门要对2个重点二类村寨、2个传统村落进行全面时时的检查和监控;要组织县市场监管相关部门对50户以上村寨实行全覆盖检查,50户以下的村寨检查覆盖率要达到50%以上,每季度要组织开展一次、每年不少于4次的农村消防检查。
3公安派出所要对辖区内所有村寨开展全覆盖的农村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排除行动,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对隐患要建立台账,督促整改。县公安部门要对派出所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压实责任。
4.网格员和驻村干部要在8月15日前在前阶段对木质房屋村寨排查的基础上再次进行全面核查,不漏一户一栋木质房屋,并进一步完善工作台账和隐患清单。乡镇要为驻村干部配备日常使用的电线、电器监测维修工具,帮助农户排除一般故障,要重点对供电线路、插线板及电器产品全面排查,确保万无一失。
五、工作要求
(一)突出防控重点,规范安全行为。农村消防检查要突出重点,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加强用电、用气等火源管理,人走断电熄火,从源头上防范火灾隐患;加强对木质房屋二楼使用明火不安全行为的管理。
(二)发动宣传攻势,营造浓厚氛围。要在县城和集镇电子视频上滚动播出不少于10条农村消防宣传标语和农村防火知识宣传片,要关注“镇远应急在线”微信公众号,实现全覆盖,确实提高全民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使人人熟知“发生火灾救人为先”的意识。要立即制作消防防火公约要张贴到每一栋农村住房,家家户户签字公示。同时,建立奖励激励机制,全民动员,人人参与,对发现农村火灾隐患举报或报告的,一经核实,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三)强化督查问责,确保工作成效。县级将成立督导组,每季度督查一次,对督查情况进行全县通报,对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事故的或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将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四)严格值班值守,规范信息报送。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对发生亡人事故或有影响的一般事故要及时先行电话报告,待事故相关信息核实后以书面报送,确保报送口径一致,为领导和相关部门有效处置事故提供科学决策。各乡镇各部门分别于每个季度30日前将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和2022年12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至县市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