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进一步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积极推行‘巡察’与‘派驻’双结合模式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近日镇远县对2020年开展的县委第十轮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提出要求。
近年来,为有效发挥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的作用,镇远县纪委监委着力搭建巡察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配合协作机制,整合运用监督力量,充分发挥巡察“政治体检”与派驻“哨兵探头”优势,促进巡察“利剑”与派驻“探头”作用的优势互补,在相互配合、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上下功夫,实行“巡察”+“派驻”双结合,全面提升监督工作质效。
在深入挖掘和整合巡察、派驻监督特点的基础上,主动对接各项专项检查,构建“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双结合的监督网络。聚焦全县各项重点工作和阶段性热点工作,把对被巡察单位的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优化派驻“融入式”监督模式,在巡察反馈问题上和反馈问题整改监督上整合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的优势,充分发挥二者结合的叠加效应,营造“监督无处不在”的高压氛围。
巡察进驻前,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积极协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做好接受巡察监督的各项基础性工作,梳理被巡察单位廉政风险点及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与巡察组集中会商,充分发挥监督“探头”作用,提高巡察工作效率。集中巡察期间,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巡察组将问题反馈被巡察单位的同时,抄送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立行立改。巡察结束后,巡察办向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同步抄送反馈意见。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巡察组对被巡察党组织的反馈意见,及时跟进,督促检查驻在单位党组织整改落实。对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发挥派驻纪检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将问题整改一抓到底。
“要充分发挥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的作用,实现两者的优势互补,增强监督合力,推动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同步共振、同向发力,确保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彻底到位。”镇远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